集团各部门、权属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漳龙集团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搭建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平台,营造有效的竞争激励氛围,选用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管理人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漳州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集团综合部1个副经理和1个一级高级主办,人力资源部1个副经理,农发集团1个副总经理等4个岗位面向集团开展公开竞聘活动。
一、竞争上岗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六)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设置4个竞聘岗位,具体为:
1.集团综合部副经理(行政后勤管理方向)1个;
2.集团综合部一级高级主办(文字综合方向)1个;
3.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1个;
4.农发集团副总经理1个。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竞聘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漳州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漳龙集团正式在编人员;
2.具备开展竞聘岗位工作能力的大学本科(含)以上的文化程度或持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3月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报名竞聘综合部副经理(行政后勤管理方向)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现为集团本部或权属企业负责行政后勤管理的在岗在编人员;
(2)集团本部二级高级主办(含)及以上或权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含)及以上或二级企业下的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正职且在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2.报名竞聘综合部一级高级主办(文字综合方向)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现为集团本部或权属企业负责文字综合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
(2)集团本部一级主办(含)及以上或权属二级企业中层副职(含)及以上且在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3.报名竞聘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现为权属企业负责党建人事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权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含)及以上且在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4.报名竞聘农发集团副总经理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漳龙集团工作满四年(含)以上;
(2)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集团本部二级高级主办(含)及以上且在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②权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含)及以上或二级企业下的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正职且在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正在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两年内因病累计离岗休息六个月以上的;
4.其他不能参加竞争上岗的情况。
四、实施时间
1.公告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
2.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争上岗程序
(一)发布竞争上岗公告。为确保信息公开,竞争上岗公告通过集团官网、集团OA予以公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1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漳龙集团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需出示学历证书、职称证明原件)、《自荐书》(须结合竞争上岗岗位要求、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漳龙集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林彦成,联系方式:0596-2671775,邮箱:zljthr@fjzljt.com。
(三)资格审查。根据竞争上岗岗位条件要求,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员工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竞聘面试。竞聘面试采取竞聘演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竞聘人员围绕竞聘岗位要求及个人工作思路进行演讲和答辩;面试小组评委负责提问,并根据演讲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面试实际情况,择优录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任用人选;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任用。面试评分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加权平均算出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组织考察。根据竞聘面试最终成绩高低,征求廉政意
见后,按照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得分并列第一名时,一并进入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组织考察时参照《漳州市属国有企业非市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非市管人员选拔任用与调配管理办法》(闽漳龙党委〔2025〕1号)相关规定。
(六)讨论决定。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竞聘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集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公示与任职。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后,对拟任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由专人同其进行任职谈话。
六、有关待遇
1.按集团对应岗位薪酬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调整岗位。试用期满转正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核合格的给予留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回原岗位、调回原职级等;
2.在竞聘岗位应服务满3年(含)以上方可调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咨询电话:0596-2671775 监督电话:0596-2671112
附件:漳龙集团竞争上岗报名表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闽公网安备 35060202000347号